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有关要求,指导各地民政部门更好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实施好《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近日,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合发布《
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在与《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内容严格保持一致、与2020年发布的《
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框架、体例整体保持一致的前提下,经过多轮专家论证、线上调研和座谈交流,充分吸收各地结合前期评定经验提出的意见建议,重点作出将个别一票否决项降级为普通评分项、按照最新政策标准修改有关表述及要求、放宽对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等)的基础条件等调整,具有更强的协调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 机构主要出入口300米步行距离内,有至少1个公共交通站点(包括公共汽车站点、轨道交通站点等),得2分;
● 机构主要出入口500米步行距离内,有至少1个公共交通站点(包括公共汽车站点、轨道交通站点等),得1分;
● 位于独立的建筑分区内,且设有独立的对外出入口,但楼电梯存在与其他建筑合用的情况时,得1分。
周边1公里或15分钟步行距离内有满足老年人日常保健、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慢病护理的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等)。
周边1公里或15分钟步行距离内设有至少1处商业服务业设施(如商场、菜市场、超市/便利店、餐饮设施、银行营业网点、电信营业网点)。
周边1公里或15分钟步行距离内设有至少1处供老年人开展休闲、体育活动的公共绿地、公园或文化活动设施(如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
★设有应急导向标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出口标志、疏散路线标志、消防和应急设备位置标志、楼层平面疏散指示图等,且信息准确无误。
必要处设有安全警示标识,如墙面凸出处贴有防撞标志、透明玻璃门视线高度贴有防撞标志,临空处/水池边设有警告标志/地面高差突变处设有提示标志等,以引起老年人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符合以下条件时得相应分数:
(2)位置易于老年人查看,未被照明设施、监控设施、树木等遮挡,且不影响轮椅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及其他设施功能的安全使用;
(3)标识设计在尺寸、颜色、文字、材质等方面符合老年人视觉特点和相关行业标准(如字体放大、增加背景色与内容颜色的明度对比),易于老年人识别。
标识设计在形式等方面体现机构特色,选择坚固、防水、防潮、防腐蚀、防火、耐磨、抗风压的环保材质且与所处环境空间的色彩、明度等方面具有协调性,兼顾实用和美观。
设有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或满足无障碍机动车停放,停车位设有明显标志(如地面涂有停车线、轮椅通道线
(2)同时设置台阶和轮椅坡道的出入口,轮椅坡道的高度大于300mm且纵向坡度大于1:20时,应在两侧设置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
(4)除平坡出入口外,无障碍出入口的门前应设置平台;在门完全开启的状态下,平台的净深度不应小于1.50m。
(1)门的开启净宽≥1.10m;若含有2个或以上门扇,至少有1个门扇的开启净宽≥0.80m,便于轮椅进出;
注:当机构为单层建筑(或老年人用房均设在一层)时,此项自动得分。当老年人用房设在不同楼层但未设电梯时不得分。
注:当机构为单层建筑(或老年人用房均设在一层)时,此项自动得分。当老年人用房设在不同楼层但未设电梯时不得分。
注:当机构为单层建筑(或老年人用房均设在一层)时,此项自动得分。当老年人用房设在不同楼层但未设电梯时不得分。
活动场所(公共活动空间)地面无高差,便于使用轮椅、助步器的老年人到达及使用;且活动场所地面材质平整、防滑。
冬季老年人居室、居室卫生间、盥洗室、公共活动空间、就餐空间、康复与医疗空间、员工办公室温度、公共卫生间、楼梯间、走廊温度不低于18℃,空间温度不低于25℃。夏季室内温度26-28℃。
老年人空间(包括居室卫生间内的区和公共空间)设有温度调节设备,如浴霸、暖风机等,且性能达标。
公共活动空间及就餐空间设有温湿度调节设备,如散热器、空调、电风扇、加湿器、除湿器等,且性能达标。
(2)设有2个及以上的照明光源,局部需要提高照度的区域,如盥洗池、床头、书桌等,设有局部照明。
老年人居室照明控制面板位置明显,安装高度适宜(距地面0.80-1.20m),控制面板形式便于老年人识别并操作。
老年人居室到就近卫生间的路径上设有夜间照明设备,如夜灯、智能感应灯等,以满足老年人起夜如厕的需求。
(2)老年人经过位置(如景观道路两侧)没有带刺、根茎易于露出地面的植物,无蔓生枝条阻挡行人通行。
(3)特殊类:阳光房、温室花园(阳光花房)、疗愈花园(含认知症花园)等。注:每符合1项得1分,满分3分。
(1)★配有完好有效可响应的紧急呼叫装置或为老年人配备可穿戴紧急呼叫设备(注:申请各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若不符合此项要求,不予以申报);
(1)居室设门或门帘,或通过墙体和家具的布置进行空间分隔,以起到居室与走廊之间的视线分隔作用;若门上设有观察窗,观察窗形式合理,尺度适宜,避免过于通透;
(2)多人间居室中,每张床位之间通过隔帘、隔断、家具布置等进行空间分隔,以起到床与床之间的视线)居室如厕区/卫生间设门或门帘,以起到如厕区/卫生间内外的视线
★老年人居室和老年人休息室不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不与电梯井道、有噪声振动的设备机房等相邻布置。
居室卫生间内有良好的通风换气措施,设盥洗、便溺、等设施时,留有助洁、助厕、助浴等护理人员辅助操作的空间。
注:仅评价居室内的独立如厕区或独立卫生间。若未设置独立如厕区或独立卫生间的居室,此项不得分。
每个照料单元内设有单元起居厅,起居厅内配有日常起居活动所需的家具设备,满足老年人开展交流、做操、手工、棋牌、看电视等日常起居活动的需求。
每个照料单元内设有护理站,护理站位置明显易找且适度居中,利于观察到单元起居厅、走廊等公共活动场所。
(1)分男女卫生间(若同一卫生间仅设有一个厕位时自动符合该条件,超过两个厕位则须分设男女卫生间);
(2)入口处设有墙垛、门、门帘等,对外部视线)不同厕位之间设有隔板等遮挡设施(仅有一个厕位时自动符合该条件)。
★空间(包括公共空间和老年人居室内的空间)满足老年人基本的安全需求,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空间(包括公共空间和老年人居室内的空间)的浴位空间宽敞,可容纳护理人员在旁辅助老年人。
(1)入口处设有墙垛、门、门帘等,对外部视线)不同淋浴位之间设有隔板等遮挡设施(当空间仅设一个浴位时自动符合该条件)。
厨房与老年人居住活动范围保持一定距离,在噪音、气味、视线和温度等方面不干扰老年人的居住和活动。
活动场所容易到达、彼此临近,视线通透,便于形成良好的活动氛围,促进老年人参与活动,符合以下条件:
(3)主要活动场所靠近老年人居住用房,严寒地区老年人不需经过户外空间即可到达,多雨地区老年人可经过避雨连廊到达;
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诊所、卫生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其中诊室、治疗室的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养老机构内设护理站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至少设有治疗室、处置室。
注:外包评估服务的机构,外包服务协议中应体现以下内容或外包服务供应商满足以下要求。未达要求不得分。
评估室内物品满足评估需要,不放置与评估无关的物品。评估室内或室外有连续的台阶和带有扶手的通道,可供评估使用。
设有员工办公室或办公区,如护理员值班室、行政办公室、财务室、院长室等。办公空间充足,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日常工作需求。
按照消防技术标准配置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设备并通过综合验收。
在接待空间的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管理信息,包括服务管理部门、人员资质、相关证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
制定员工花名册(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职日期、入职部门、岗位/职务、学历等),各项目登记(如员工登记表)、证件(如身份证和资质证书复印件)齐全。
●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得1.5分(注:申请4、5级评定的养老机构若不符合此项要求,不予以申报);
●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得1分(注:申请3级评定的养老机构若不符合此项要求,不予以申报);
●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得0.5分(注:申请1、2级评定的养老机构若不符合此项要求,不予以申报)。
● 每200名老年人(不足200名的按200名计算)至少配有1名专职社会工作者,得1分(注:申请4、5级评定的养老机构若不符合此项要求,不予以申报);
● 至少有1名社会工作者指导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得0.5分(注:申请3级评定的养老机构若不符合此项要求,不予以申报)。
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员工常规培训,包括职业道德、行业规范教育、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政策等。
建立外包服务管理制度,包括入驻机制、单位资质审核及服务能力评估机制、服务合同/协议等,并做好记录。
(1)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如参与标准化试点、规范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2)制定服务管理标准、操作规范并实施。
● 养老护理员与重度失能老年人配比不低于1:2;养老护理员与中度失能老年人配比不低于1:4;养老护理员与轻度失能及能力完好老年人配比不低于1:10,得4分;
● 养老护理员与重度失能老年人配比不低于1:3;养老护理员与中度失能老年人配比不低于1:6;养老护理员与轻度失能及能力完好老年人配比不低于1:15,得2分。
财务部门负责人未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填写票据及收据的人员未同时兼任审计人员;出纳人员与记账人员分离,未相互兼任。
制定关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事件的应急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演练。
300人以下(服务对象和员工总数)至少配备2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管理人员),300人以上至少配备5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员工入职、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以及采用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的,上岗前接受岗前安全教育与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机构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做好记录,人员参训率达90%以上,开展培训效果检查。
购置、使用和更换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当入住老年人数量在200位(含)以内时,至少对50%老年人进行调查;当入住老年人数量大于200位时,可进行抽样调查,抽样样本数量不低于200*50%+N*5%,N为入住老年人数量。
对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总结,并形成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调查范围、调查过程、调查结论及改进建议等。
向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出具评估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