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16日讯(记者 赵彦阅 见习记者 柴军宸)12月1日起,农贸市场的生鲜灯全面禁用。白炽灯下的瓜果蔬菜和肉类恢复了本来的颜色,让消费者买得更加放心和安心。不过,最近却有市民发现,大范围的生鲜灯虽然不见了,但商户还是有其他办法让食物变颜色,“有的在灯上套了红色的塑料袋,跟原来红色照明灯的效果也差不多。”信网探访了市民提到的几家农贸市场,发现果蔬、生鲜产品的摊位上几乎已经不见有颜色的生鲜灯,但在熟食类的摊位上,暖的灯光以及大红色门头招牌投射下来的灯光,依旧会改变食品的颜色。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解释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适用的是生肉、海鲜、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熟肉制品并不在管理范围内。但市民认为,既然新规定出台的目的是还原食品的本来颜色,避免“美颜”后颜色误导消费者,那么也就可以倡议熟食摊主自觉加入到不用生鲜灯的范围。
14日早上,信网首先来到北村农贸市场,在果蔬、海鲜、鲜肉的销售区域并没有看到生鲜灯的影子,也没有发现商贩把彩色塑料袋套在白色筒灯上,“另辟蹊径”让食物变色。只不过,蔬菜摊位对面有一家熟食店,摊主在货柜上方吊了一盏暖的灯,再加上大红色灯箱招牌映出的颜色,也让货柜里的肉食变了颜色。
同样的,在浮山后的埠西农贸市场,生鲜类产品的摊位上使用的都是市场统一安装的白炽灯照明,但在一家鲜牛肉的摊位上,门头上挂的筒灯却发出了明显的紫色,在加上下方吊着的红色小灯罩,冷柜里的牛肉就多了一层红润的颜色。除此,在市场的另一家糕点店铺,摊主用的是暖的照明灯,灯光照在点心上,也透出了更诱人的颜色。
除了市民提到的这两家市场,信网也探访了其他区的多个农贸市场,发现熟食区摊位使用有色灯光的情况比较普遍,一般来说糕点类的摊位偏爱灯光,而卤肉、酱货类的摊位多使用大面积的红色门头招牌,灯光透过灯箱照出来,也就透出了红色的光。
新版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于2023年7月发布,12月1日正式实施,岛城的各大农贸市场和超市也在新规正式实施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部分农贸市场的管理方还为摊主统一更换了白炽灯,还原了食品本来的颜色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销售者,若在12月1日仍旧使用生鲜灯给食物“美颜”,则会面临警告或罚款5000元至3万元不等的处罚。
“生鲜灯的禁用范围是生肉、海鲜、蔬菜、水果,像卤肉这样的熟食不在新规定的管理范围内。”崂山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答复称,根据新版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如果是熟食摊位使用了改变食品颜色的灯光,监管部门是不能依据这一办法进行处罚的。
市北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即便摊主使用了有颜色的灯光,也不一定就是违规行为,“有些暖的灯也是可以用的,但具体要看显色指数,显色指数不低于80就可以使用。”
据了解,显色指数是指基准光源(白炽灯或画光)下物体外观颜色的比较,其数值越接近100,显色性越好,显色指数在80以上的光就适用于颜色需求准确判别的场所。
实际上,从今年7月新的管理办法发布后,信网就持续关于生鲜灯新规定的落地情况。从几次探访农贸市场的情况看,一些熟食销售摊位的照明设备在新规定发布及实施前后,并没有发生变化。
从新规定的名称看,适用范围的确只是食用农产品,但其出台的目的却在于避免生鲜灯的“美颜”作用改变其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从而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既然是要还原食品的本来颜色,从农产品加工而来的熟食,为什么不能同步摘下“滤镜”呢?
“你要不说我还真没注意,这几个摊位的灯确实不一样。”“其实用上这样的灯,效果也不一定好。你看这肉红的都有点吓人,还不如原来的颜色呢。”
在探访中,信网也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大家普遍认为生肉、海鲜、蔬果要让消费者看到“本色”,其他入口的食品也不应例外,“如果不能强制要求都换成白色的照明灯,市场也可以提醒或者建议一下商户,毕竟就算我们被好看的颜色吸引了,把熟肉买了回去,要是口味不对,以后也不会再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