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彩票:重庆市政府参事邓明鉴:尽快制定《生鲜灯技术规范》国

  •   “我们购买肉类或蔬菜,经常在室内的农贸市场,尽管有灯光,但我们买回家一看,颜色与购买时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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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购买肉类或蔬菜,经常在室内的农贸市场,尽管有灯光,但我们买回家一看,颜色与购买时的不同。 ”昨日,重庆市政府参事,重庆市会委员,市侨联邓明鉴告诉记者,红冷光照猪肉、蓝白光照海鲜、红黄光照烧腊、绿白光照蔬菜……市场上的“生鲜灯”给消费者错觉,容易买到有问题的食品。因此,他向国务院参事室提出关于尽快制定《生鲜灯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解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问题的紧急建议。

  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其中,第七条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12月1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生鲜灯照明执法检查。四川、湖南、安徽、广东等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对“生鲜灯”的色标特征、色温值、显色系数等要素并未做具体要求,在执法和检测过程中并没有严谨明确的统一标准,暂时以肉眼辨别为主,在实践过程中,还需要根据现场情况来分析和判断。

  12月2日、3日,邓明鉴分别赴重庆江北区、渝北区、渝中区主城核心区,走访多家大型农贸市场,经营户基本上将原有色彩失线K LED大球泡灯,进行补光照明应付执法检查。同时,经营者也提出,原来使用的生鲜灯也通过了相关检测标准,现在以抽象的《办法》为执法依据有问题,究竟应当使用什么样的灯才符合《规定》?

  对此,邓明鉴认为,《办法》禁用生鲜灯,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存在瑕疵,如,在没有《生鲜灯技术规范》支撑的情况下,执法机关仅凭主观感受评判“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可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极易引发行政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商务部、国家卫健委的法定职责,为此建议:提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牵头,会商国家商务部、国家卫健委,针对《办法》中瑕疵问题,提出对“生鲜灯”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补救措施;提请国家商务部或国家卫健委尽快制定《生鲜灯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为“生鲜灯”行政管理和执法提供技术支撑,解决行政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问题;在制定《生鲜灯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中,细分鲜肉灯、蔬菜灯、水果灯等类别技术标准,把照明灯具LED光源色品坐标、显色指数、发光效能、相关色温、波动深度等技术参数和使用隔离恒流无频闪电源要求写入标准中,让灯光清晰、色温舒适、色彩逼真的生鲜食品高品质照明产品,解决农贸市场原生鲜灯色彩严重偏色造成失真的问题。

  据媒体报道,渝中区市场监管局在12月1日前全面开展排查行动,累计排查“生鲜灯”经营者116家,印制发放《渝中区对经营者使用“生鲜灯”等照明设施的提醒告诫书》2000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内容解读》海报1000份,广泛在超市、农贸市场、生鲜专营店、水果店等场所进行张贴宣传。

  12月1日,该局开展违规使用“生鲜灯”大检查,对发现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的经营者按照《办法》规定进行处罚,累计督促现场换灯4家,限期整改、给予警告处罚5家。

  当天,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也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使用“生鲜灯”的通知》。《通知》显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20日,对照明灯具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配合和接受属地镇街市场监管所的检查指导。并对更换照明灯具的选择标准给出了量化参考。例如,肉类交易区、熟食卤品交易区、水果交易区的照明灯具色温需在2500~3300K,蔬果交易区和熟食卤品交易区光源一般显色指数(Ra)不应低于88,肉类交易区、水产品交易区、副食品交易区光源一般显色指数(Ra)不应低于 80。

  “自查自纠结束后,我们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凡发现农批市场、农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以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