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针对百姓关注较高、反映强烈的生鲜灯使用、商品过度包装、电动车产品质量等问题,山东省沂水县市场监管局强化警示教育,科所联动推进问题排查整改,全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加强警示教育,全面禁用“生鲜灯”。在前期开展禁用“生鲜灯”宣传及排查整改的基础上,开展“生鲜灯”排查清理“回头看”,通过查看照明灯具的光源颜色、亮度,对比自然光下产品色差等方法,重点对畜禽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现场使用光源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共检查经营主体78家,发现“生鲜灯”2盏,已全部责令现场拆除整改到位。同时,加规宣传和案例警示力度,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还原生鲜农产品“本色”,促进食用农产品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普及国家标准,严厉打击过度包装。一是重点对超市和批发市场的茶叶、白酒、化妆品的包装层数、包装空隙率和包装成本等指标是否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检查并宣传普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相关标准及规定,共检查经营主体52家,未发现过度包装情形。二是对全县城区范围内的11家大型超市和批发市场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检,确保合法合规经营,督促经营者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3位负责人代表进行表态发言,并公开承诺将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强化质量监管,规范电动车销售市场秩序。围绕进货查验落实、在售电动车的标准符合性和标识、在售电动车产品合格证与车辆本身的符合性、有无非法改装行为、合格证与电动车车架代码是否匹配、合格证构造图与实车是否存在差异等情况,对全县电动车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销售记录义务,保证车辆参数一致,不擅自改装、拼装电动车,不更换原装电池、原装充电器,不销售“三无”、与3C备案参数不一致的电池、充电器,共检查经营主体26家。
下一步,沂水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紧盯行业乱象、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管力度,压实各方责任,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乐享安全消费、放心消费体验。(程广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