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生鲜灯387个,曝光经营户8家,给予警告处罚12户……12月28日,湖北省襄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就“生鲜灯”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介绍。
“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通过混色技术给生鲜食品打上一层“美颜”滤镜,让食品的颜色看起来更加红润或鲜艳,从而吸引和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2023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禁用“生鲜灯”成为突出亮点。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自12月以来,襄阳启动了“生鲜灯”整治专项行动。据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申克庆介绍,该局通过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紧盯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商超、食用农产品销售店等重点经营场所,并会同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取缔“生鲜灯”联合整治,引导商家树立“诚信为本”经营理念,主动放弃依靠灯光“扮靓”食品,选择合适、规范的光源,还食用农产品以“真面目”。
截至目前,襄阳全市已开展宣传活动338次,发放宣传资料3189份,组织检查农批市场6家、农贸市场45家、商超1453家、农产品销售主体467户。
申克庆表示,襄阳已畅通禁用“生鲜灯”投诉举报渠道,市民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欢迎消费者自觉加入到社会治理的行列,以有力举措切实规范食品销售者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