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浙江桐庐县发布《桐庐县清廉民企示范企业创建培育星级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标准》)。
新出台的《评价标准》从党建引领有力、组织保障好,清廉制度健全、风险防控好,教育引导扎实、诚信经营好,清廉文化浓厚、崇廉氛围好,惩防体系健全、规范运行好,内外关系和谐、社会形象好等6个方面对清廉民企创建工作开展评价,并明确了加分项和“一票否决”项,总分为100分,评价结果分为五个星级,其中80分以上的企业评定为一星级、85分以上的企业评定为二星级、90分以上的企业评定为三星级、95分以上的企业评定为四星级、98分以上的企业评定为五星级。
隶属于杭州市的桐庐县现有民营企业22418家,民营经济占全县GDP比重为86%,民营企业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践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桐庐县积极探索有效途径,通过强化教育引领、机制保障和示范带动,引导企业“以廉建促发展”,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桐庐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评价标准》,目的就是使全县的清廉民企建设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让民营企业家真正认识到“清廉就是生产力、清廉就是竞争力、清廉就是生命力”。
据悉,为进一步推进清廉民企建设走深走实,桐庐县纪委监委和县工商联进行多次交流探讨,认为激发企业开展清廉民企创建的积极性和明确清廉民企创建规范标准是当前工作重点,并根据“清廉单元”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出台了全国首个县域“清廉民企”评价标准。
“民营企业是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是助力共富、服务大局的排头兵,清廉民企建设是清廉桐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桐庐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相较于以往,《评价标准》内容更加全面系统,制定了清廉民企创建全过程全领域各项评价指标,树立了鲜明的“风向标”。
通过制定《评价标准》,有助于破解目前清廉民企创建工作缺乏明确规范和统一标准的困境,让清廉民企创建有章可循,也有助于充分调动民营企业内生动力,引导企业将清廉理念有效融入企业制度、文化、管理、经营活动中,打造一批“有阵地可看、有经验可学、有品牌可亮、有问题解决”的特色示范点,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县清廉民企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以清明、清朗、清新的营商环境赋能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星级评价标准为清廉民企创建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工作指南,实现了分类推进、梯队培育,推进全县清廉民企建设稳妥有序开展”。县工商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工商联将在会员企业中大力宣传推广星级评价标准,并将清廉民企创建培育工作纳入先进基层商会年度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真正将星级评价标准落到实处,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廉动力”,力争打造清廉民企的桐庐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