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体现便民高效和可操作性,新版规程规定测试站点信息、测试站点的测试计划和安排等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规定一级乙等及以下成绩的认定(含复审)时限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
为进一步体现安全性和严肃性,新版规程要求测试站点的设立要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布局合理,不得设立在社会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机构或组织;专设“违规处理”新章节,明确对违规机构进行警告处理、暂停测试资格处理及站点撤销的规定,以及对应试人作弊行为的处理规定。
据悉,下一步,国家语委将进一步指导有关单位完善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修订测试实施纲要,加强测试员培训,不断提升测试服务质效。